湘桥检察信息
【第十期】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司法救助暖民心,上下联动解民忧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的民心工程,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要求,联合上级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对退役军人、未成年人等重点救助对象的司法救助工作,不断巩固优化提升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质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飞来横祸陷困境
被告人李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牌轮式铲车与被害人丁某发生碰撞致其受伤,后丁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被告人李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判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黄某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124万余元,被告人李某对上诉赔偿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赔偿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赔付义务,经法院两次强制执行也未能执行剩余赔付款项,让被害人的家庭陷入十分困难的境地。
司法救助伸援手
在收到被害人家属的司法救助申请后,我院第三检察部立即开展相关审查程序,走访相关部门核实其家庭情况。考虑到被救助对象是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未成年人等一系列情况,为尽可能地给予申请人最大帮助,我院向市检察院汇报案情并提请联合救助,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联合市检察院分别向被害人的父母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向被害人的子女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强化了救助力度,优化了救助效果。
检察力量护民生
近五年来,我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8件,救助因案致贫、返贫、增贫的被害人及其家属31人,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约65.85万元,缓解了困难家庭的燃眉之急。接下来,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和关怀,为建设平安湘桥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