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检察信息
【第七期】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潮州市湘桥区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局联签工作办法 强化知识产权行刑衔接
为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惩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6月10日,潮州市湘桥区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局联签《关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的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
《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职责任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在依法核实情况后,依法决定是否向公安机关移送。区公安局对移送的涉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应当立即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立案或不立案决定。区检察院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涉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和区公安局有关立案活动,依法进行法律监督。
《工作办法》进一步强化案件办理的协作配合。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联络员制度,明确本单位的牵头机构和联系人,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作;联络员每年定期就辖区内有关涉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移送、立案、批捕、起诉、裁判结果等方面信息进行沟通交流。建立会商机制,对出现的新问题进行研讨,提出法律适用意见,解决案件走向问题;研判形势,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类案进行协商,统一思想,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互相通报疑难复杂个案,确保适用法律的统一性。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单位之间可以就案件办理中的专业性问题相互咨询。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涉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衔接工作。
近年来,湘桥区检察院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依法保障创新主体活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和协同共治,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方式研究探讨以达成共识,着力形成司法保护工作合力。2023年以来,共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5件5人。二是充分发挥涉知识产权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优势,针对案件背后反映出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有力促进源头治理、维护市场秩序。三是采取普法教育、新闻宣传、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