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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桥检察信息二〇二六年第二期
时间:2026-03-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湘桥检察信息

    

  【第二期】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湘桥区人民检察院扎实有效做好困境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


近年来,湘桥区人民检察院聚焦因案致困的未成年人群体,将司法救助与办案职能深度融合,多维发力提升救助效果,让法治阳光照亮困境儿童成长路。2023年以来,共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19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3.2万元。

一、坚持内外联动与数智赋能相结合,靶向发力构建救助共同体

健全内部协作机制,控申部门与未检部门定期沟通、共享信息,对每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全面排查,重点关注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的实际困境,确保救助线索从办案环节“第一时间”被发现、被移交。搭建外部联系平台,整合残联、民政、教育等部门数据资源,精准识别心理干预、经济帮扶、教育支持等具体要求类型及程度,确保救助资源精准匹配需求,提升帮扶实效。坚持数智赋能,以检察应用系统为载体,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海量案件信息进行智能碰撞、筛选与深度分析,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应救尽救”。

二、坚持司法保护与社会协同相结合,因人施策做好造血式救助

构建检察机关牵头的“1+N”多元救助模式,联合区教育局等8部门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机制,为被救助人及时提供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法律支持等综合救助。针对心灵受创未成年人,联动妇联、心理咨询机构开展“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由专业社工制定沙盘游戏、绘画疗愈等个性化干预方案。针对监护缺失未成年人,联动民政、社工机构开展“司法救助+监护干预”,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推动监护责任落实。针对生活困难未成年人,联动教育、民政部门实施“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协调学校、社会组织开展救助帮扶。

三、坚持一次救助与长期关怀相结合,多轨并行写好后半篇文章

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理念,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落实司法救助责任,动态掌握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心理状态恢复、家庭关系修复及新问题解决进展,有针对性地给予人文关怀,实现救助效果常态化、可持续。如江某、江某丽司法救助案,检察官在办案中了解到两名未成年被害人存在心理阴影、被害人母亲存在监护不到位等问题,联合多部门开展教育观护、法律援助、结对帮扶、生活补贴等专业化、多元化关爱救助工作,并搭建由承办检察官、司法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组成的“1+N”保护小组,在生活和学习上给予他们更多的引导和帮助,使其逐渐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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