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在促进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近日,我院对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6名盗窃案件被不起诉人进行集中训诫。
现场,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详细阐释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对被不起诉人进行法治教育和训诫教育,告诫其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及应当吸取的教训,希望被不起诉人改过自新,积极回报社会。训诫后,6名被不起诉人当场表态并具结悔过,承诺今后将遵纪守法,绝不再触碰法律底线。
不起诉不是“不诉了之”,也不是“一放了之”。此次集中训诫是我院深入做实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的有力举措,是检察机关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的重要体现。接下来,我院将进一步推动不起诉案件训诫教育常态化,主动延伸检察职能,不断提升办案质效,积极做好不起诉案件行刑衔接的“后半篇文章”,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促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