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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蔡某某、王某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
时间:2024-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键词]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有偿陪侍 综合履职 诉源治理 控辍保学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蔡某某、王某某,自2023年8月中旬开始,先后组织魏某某、封某某等26名未成年女子,在A酒吧为客人提供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服务。涉案未成年人在陪侍过程中沾染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身心健康受到伤害。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1.依法引导侦查,精准有力惩治犯罪。在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后,承办检察官针对组织管理情况、不法获利、陪侍情节等案件事实证据存在的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详尽的继续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夯实犯罪证据。2024年1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在扎实的证据面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认罪认罚。后湘桥区人民检察院以两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意见,对蔡某某、王某某判处刑罚,有力打击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

2.多措并举,共织未成年人保护网。一方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辖区内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人并提供有偿陪侍问题,湘桥区人民检察院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文旅、公安等行政部门提出了强化行业监管、法治宣传等方面的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助力推动源头治理,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全区娱乐场所、民宿客栈等经营场所开展检查31场次81家,切实筑牢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防火墙”。另一方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7名失学辍学、属于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未成年人的被害人,湘桥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控辍保学”机制,及时将上述7名被害人失学辍学信息移送至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并与当地检察机关做好衔接沟通,共同保障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典型意义】


未成年人被组织从事有偿陪侍服务,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娱乐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人违法犯罪,同时也要强化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打好未成年人保护的“组合拳”,以司法保护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协同政府、社会共同当好未成年人的“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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