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3日至12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湘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湘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四个方面认真对照检查,深入查摆领导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整改。一是严格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统筹部署推进整改任务,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和期限,确保整改问题真改实改。三是层层传导压力,严格督查问责。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共主持召开10场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全面梳理各项工作整改成效,加快推进重点整改工作进度。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线条整改事项主动认领领导责任,加强指导把关,推动问题解决。
(三)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整体提升。坚持由表及里、由内到外,在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加强对反复出现问题的研究分析,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查找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原因,完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共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11项。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做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二是修订《中共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强化理论武装,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我院检察工作发展把握方向。2024年召开的31场党组会议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一是大力优化刑事检察。一方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平台作用,深入发掘立案监督线索,及时监督立(撤)案,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等监督形式,有效规范诉讼程序,监督数量同比上升50%。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刑事审判活动监督,通过检察官出庭履职等方式对刑事审判活动程序进行全程监督,对裁判结果从证据采信、事实情节、定罪量刑等方面全面分析研判,促使审判活动依法依规。二是精准强化民事检察。围绕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监督三大核心业务统筹开展工作,紧盯诉讼程序重点环节,共办理涉及影响当事人实质性诉讼权利的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30件。运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性违法监督模型,深入挖掘监督线索。2024年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3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44%。三是致力做实行政检察。2024年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29件,办案数量比去年同期大幅上升,提出监督意见建议86件。同时,以个案审查扩展到类案监督,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既规范行政机关办案程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从源头上减少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3.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一是提升司法办案能力。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积极开展理论研讨、案例讨论等活动,着力提高干警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水平及审查证据的能力。充分利用“捕诉一体”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及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2024年依托侦协办实现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100%。二是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办案团队管理和办案风险防范,强化案件审前过滤把关。常态化召开检法联席会议,统一司法尺度,提升量刑精准度,确保案件质量。规范案件评查工作,优化评查流程,引入外部监督机制,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评查工作,监督案件34件次,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是完善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制定《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办法》,健全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制度刚性保障,织密轻罪治理责任网。2024年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17件,发出检察意见77份。四是规范管理涉案财物。明确赃证物接收、保管、处理的责任人,完善、规范登记、交接和审核程序;改善赃证物的保管条件,加强防水、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高温等措施,确保赃证物的安全和完整。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方面,切实履行工作责任。修订《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检察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教育引导,督促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意识形态考评体系,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平时考核指标,充分发挥以考促建的作用。严格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内部的工作协调和衔接配合,形成落实意识形态管控“三同步”的工作合力。严格执行网络政务信息“三审三校”制度,把好稿件信息的导向关、质量关。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1.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湘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坚持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2024年共召开3场党组会议专门听取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党组书记牵头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修订《湘桥区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紧盯检察办案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各方面。
2.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理念。一是提升化解矛盾能力。主动延伸检察触角,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综合运用公开听证、“1+6+N”基层社会治理等履职方式减少社会对抗,增强办案质效。2024年以随叫随驻的形式到综治中心开展调解5件次,结合办案主动到综治中心调解3件次。依托驻点值班律师制度,发挥律师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的第三方专业优势,2024年共有24名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深化开展检察长接访和包案工作,压实领导责任、首办责任,不断提升群众来信答复质量。2024年安排检察长值班接访24场次,接访群众5批6人次,对申请刑事立案监督、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全面实行领导包案。二是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切实加大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同步告知司法救助政策,以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广泛开展线下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司法救助政策、司法救助案件拓展线上宣传,不断拓宽司法救助宣传工作的覆盖面。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是完善内控管理。编制《出差审批单》《经费支出申请审批单》,严格落实支出事前审批程序、报销审批程序。同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对报销审核各环节严格把关,及时整改问题,进一步促进财务报销规范化。二是增强厉行节约意识。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根据办案办公实际需要,盘活并高效使用固定资产。三是着力解决历史债权问题。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债权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根据上级指导意见及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在会计账务上对历史债权做好清账核销处理,并整理好相关台账。四是规范管理工会经费。严格执行《湘桥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工会账户,编制2024年工会预算,并在2024年进行独立财务核算。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充分发挥班子领导作用。一是规范议事决策。落实检察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上报检察长办公会审议的事项,2024年共召开检察长办公会15场,按照制度要求将相关日常开支事项在检察长办公会上审议。二是主动担当作为。注重抓早抓小,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销假手续,确保请销假制度落实到位。同时,对违反考勤制度的检察人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将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中,以考核“指挥棒”促进考勤制度落实落细。
2.完善选人用人工作。一是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程序。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培训,落实好任职回避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024年组织干警提拔晋升2批4人次,均能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廉政意见“双签名”制度。二是严格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上级对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各项政策,组织干警职工学习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制定《湘桥区人民检察院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严格履行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对因私出国(境)审批及证件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堵塞漏洞。
3.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率先垂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存在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促进班子增进团结、改进工作、担当使命。同时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充分发挥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作用。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2024年党支部组织开展主题党日12场次,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上专题党课4场次,党支部召开会议4场次,党小组召开学习会议36场次,支委会召开会议部署支部工作13场次。三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要求,完善单位党组织建设,及时补选支委委员。加强党建工作管理,积极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党务培训,提升党务干部能力水平,确保党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党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关于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对上轮市检察院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与本轮巡察反馈问题合并整改,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着力加强院党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落实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决策问责、督办落实和纠错制度,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班子间开展谈心谈话12场,坚持在班子的动态变化中始终搞好团结,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二是着力优化队伍整体结构,根据事业长远发展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大胆选用年富力强、思路开阔的青年干部,着力加强中层领导干部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涌现出“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优秀个人”“个人二等功”等先进典型。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经过认真整改,院党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持续抓好各项问题的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强化责任,持续做好整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抓好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把压力传导到岗,责任压实到人。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防止反弹回潮;对于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持续扎实推进。
(二)建章立制,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梳理分析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好制度规范。同时,对出台的相关制度,注重落实,狠抓执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靠制度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
(三)凝心聚力,推进各项工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巡察整改与统筹推进检察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全力保障各项重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2月26日至3月25日。联系电话:0768-2120109;邮政信箱: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榕北路851号,邮政编码:521000;电子邮箱:xqqrmjcy@126.com。
中共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