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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23-1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潮州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11月13日开始对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巡察工作。


11月13日上午,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议在我院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议由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捷忠主持,潮州市委第四巡察组全体人员、我院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职工参加会议。


会前,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谢少波主持召开见面沟通会,向我院党组成员传达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的要求,并通报巡察进驻的有关事项。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捷忠代表院党组作简要表态发言。

会上,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谢少波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并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把巡视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大报告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战略高度对巡视工作作出新部署,强调“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勇于亮剑,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把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何晓军书记指出要突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聚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一大引领、三大战役、六大提升”工作安排,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温差、偏差、落差问题,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聚焦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监督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用权。要坚持发现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并重,持续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在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上下更大功夫。




谢少波副组长强调,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政治巡察的重大意义,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进一步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领导班子和成员要加强组织协调,采取积极措施,认真配合巡察监督;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借助巡察监督破解自身存在的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抓紧整改、举一反三;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正确认识和对待巡察工作,积极配合巡察组了解情况,共同为“政治体检”把好脉、开好方提供保障,与巡察组一起同题共答共同完成好市委交付的巡察任务。




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捷忠在会上代表院党组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院开展巡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我院党组的关心、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也有助于我们发现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坚定,工作上更加务实。全体检察人员要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当作加强党性锻炼、检验工作成效、加快检察工作发展的机会,认真对待、坚决贯彻巡察组的各项部署,共同努力完成好这次任务,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从2023年11月13日起,对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信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专门联系电话:18927115335(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邮箱:潮州市006号邮政信箱转市委第四巡察组,邮编521000,邮寄信封请标注“潮州市委第四巡察组收”。同时,市委巡察办开通了巡察工作人员监督电话0768-2132335,请大家对巡察组的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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